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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圖書互借

館際合作服務主要是提供各圖書館 館際間資源分享的一個管道,補各館本身資源之不足處,充分利用資源與共享。 本館參與之聯盟組織及館際合作服務項目:

館際圖書互借  全國文獻傳遞系統 聯盟組織-八芝連 聯盟組織-臺灣學術電子書暨資料庫聯盟 聯盟組織-CONCERT 聯盟組織-NBINet

圖示館際圖書互借服務

 

一、辦法: 依據「大同大學館際合作借書證借用辦法」 

第一條    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為支援本校教學與研究,特設置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本館為秉持資源共享理念,加強與各圖書館間合作關係,增進讀者借閱對方館藏的便利,特訂定「大同大學館際合作借書證借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以促進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

第二條    服務對象:大同大學教職員工及註冊學生。

第三條    借用期限:每人限一校一證、至多兩校,限期一個月,不提供續借服務。

第四條    借閱規則:

1.可憑本人學生證/教職員工證/有照證件親臨櫃台辦理借用,不得代借或轉借他人使用。

2.讀者需遵守對方館(閱覽)規則及開放時間,若有違規情事,圖書館得停止該讀者之借閱權。

3.所借圖書,如遇借出館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4.讀者歸還館際合作借書證前必須還清向對方館所借圖書,若有逾期罰款亦須繳清。

第五條    保管與使用:借用人應善盡館際合作借書證、向對方館所借圖書保管之責,如有任何毀損或遺失,其損失由借用人負責。

第六條    逾期與賠償:

1.館際合作借書證,逾期罰款為每日貳拾元,請讀者自行注意逾期日期,以免受罰。

2.遺失館際合作借書證者,應賠償製作新證工本費貳佰元。

3.借用人於對方館逾期催書、罰款催繳與遺失賠償卻置之不理時,圖書館得於借用人還清對方館圖書、罰款後,開始計算停止該讀者之借閱權1個月。

第七條    其他注意事項:

1.於本館因圖書逾期、逾期罰款未繳清、違規或休學等暫停借書權利情形,不得借用館際合作借書證。

2.於合作館產生之逾期罰款不得使用本校逾期罰款折抵服務時數辦法。

第八條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處處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館際借書服務方式:請於本館櫃台借證之後,本人持證親自至館際合作圖書館借書。

1. 利用館藏書目查詢各合作館的互借借書證的借出狀態。(例如:以書名為「台灣大學圖書互借借書證」查詢台灣大學圖書館的借書證,若現況為館內架上表示可以到館借出,若顯示到期日您也可以線上預約)

2. 持本校教職員生證至本校圖書館櫃檯辦理借用館際合作圖書館借書證,每人限一校一證、至多兩校。

3. 讀者攜帶互借圖書証,自行至該合作圖書館借書還書,本館不代辦借書還書之手續。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本館櫃台 Tel: (02) 21822928-7541

 

 

 

       

三.合作圖書館 共28所,各館規定如下:

 

 

學校 借閱冊數 借期 親自到合作館借書證件張數 續借/預約 聯盟
中原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中國文化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八芝連
世新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八芝連
交通大學 5 21天 10 X  
成功大學 5 21天 10 X  
東吳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八芝連
淡江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清華大學 5 30天 10 X  
逢甲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陽明大學 5 21天 20 X 八芝連
實踐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八芝連
臺北市立大學 5 21天 10 X 八芝連
臺北科技大學 5 30天 3 X  
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5 21天 20 X 八芝連
臺北榮總 5 21天 20 X 八芝連
臺北醫學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臺北藝術大學 5 21天 5 X 八芝連
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5 21天 20 X 八芝連
臺灣大學 5 21天 20 X  
臺灣科技大學 5 21天 10 X  
臺灣師範大學 5 21天 10 X  
臺灣海洋大學 5 21天 10 X  
臺灣藝術大學 5 30天 5 X  
輔仁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銘傳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八芝連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5 21天 20 X 八芝連
靜宜大學 10 21天 50 X 優久
馬偕醫學院圖書館 5 21天 20 X 八芝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