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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規則與賠償

 圖書借閱冊數 期限表

非書資料借閱 期限表

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

本館各組業務 辦法規範

 

  • 各類型讀者借書冊數與期限 簡表

身分別 冊數 期限 申請辦法與使用
教 員 40 三個月 憑識別證辦理借書
職 員 40 三個月 憑識別證辦理借書

兼任教師

客座教授

約聘僱人員

20 二個月

憑聘書影本及個人身分證件辦理

免保證金

填具「借書證申請表」

研究生 20 二個月 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大學生 10 一個月 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高中生 10 一個月 憑學生證辦理借書
退休教職員工 一個月

未建檔者資格確認請送交本校人事室進行簽認

填具「借書證申請表」

推廣教育班學生 一個月

憑學員證辦理

填具「借書證申請表」

校 友 一個月

憑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身分證件辦理

免保證金及保證人

填具「校友借書申請表」

 
 
  • 非書資料借閱件數與期限 簡表

身分別 冊數 期限
教師 6件 14天
兼任教師、客座教授 6件 14天
職 員、臨時約聘僱人員 6件 14天
各類學生 4件 14天
校友 3件 14天
 
  • 逾期處理

外借資料逾期未歸還前,不得再借。

讀者逾期一天罰款2元,寬限期(3天)內不罰款,累計最高上限壹千元整。

繳交罰款請到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

 

罰款及賠償

依據P-A1601-102流通閱覽服務程序 5.3.6. 圖書罰款及圖書遺失處理作業:

5.3.6.1.    借閱館藏資料應於規定期限內歸還,逾期者於三天寬限期後,按日課以逾期滯還金並停止借書權至圖書資料歸還。逾期滯還金每冊(件)每逾一日新臺幣二元整,累計最高上限壹千元整。
5.3.6.2.    借閱本館圖書資料若遺失,借閱人應立即申報並負賠償之責。
5.3.6.3.    逾期罰款及遺失圖書繳費流程,依「圖書館圖書罰款及圖書遺失處理辦法」(W-A3305-013)辦理之。


 

如有任何問題與建議,歡迎與我們聯絡,或 電洽:2182-2928#7541轉流通典藏組 承辦館員